
高速公路是
专供机动车高速通行的道路
实行的是 “全封闭”模式
禁止行人、非机动车等进入高速公路

但一些人却忽视法则
擅自进入高速公路
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
以下案例望大家引以为戒
01
贪图方便,男子在高速路上候车

7月5日15时许,百色交警高速三大队执勤警员巡逻至广昆高速田东县林逢路段时,发现一名男子在应急车道边上树荫下站着,旁边车辆呼啸而过,情况十分危险。
执勤警员立即将警车停在安全位置,上前询问。经了解,男子是高速公路旁边的村民,计划前往南宁办事,因买车票需要到田东县城乘车,便联系了顺路去南宁的车,就近徒步上高速路等候。执勤警员对男子实施“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”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教育,并责令其离开高速路。
02
男子为“抄近路”,骑电动车上高速

7月5日12时30分,百色交警高速四大队执勤警员巡逻至广昆高速平果市路段时,发现前方应急车道上有一名男子开着两轮电动车逆向而来,电动车上还撑着一把大大的遮阳伞,情况十分危险。

执勤警员立即将警车停在安全位置,将电动车拦停询问情况。电动车驾驶人称:他从隆安县城出发要前往平果市区,认为从高速路走比较近,路又平坦,所以就驶上了高速。
执勤警员对男子实施“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”行为给予警告教育,责令其立即驶离高速路。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: 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铰接式客车、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
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》明确规定: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摩托车、残疾人专用车、拖拉机、履带车、三轮汽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全挂拖斗车,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,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。
行人、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危害
(一)危害个人生命安全。高速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快,驾驶人只要有丝毫的放松就会很难注意到周围静止不动的、相对较小的事物。所以行人、非机动车在高速路上很有可能被车辆剐碰,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。
(二)危害高速路行车安全。高速路上车速快,当驾驶人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时,可能由于紧急制动、急打方向引发更严重的事故。另外,高速路上车流量较大,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车辆因躲避不及发生连环相撞,造成高速公路拥堵和严重的经济损失。
(三)危害公共交通秩序。有些行人为图方便、图省事,翻越隔离栏违法上高速候车。这就给某些客运车辆驾驶员有了可乘之机,非法停车载客、非法超员这些都是常见的违法现象。这不仅危害到了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候车人的安全,也危害了公共交通秩序,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。
交警提示
在通过收费站前务必留意路边标志,如“禁止行人、电动车、摩托车通行”等标志,如有请勿驶入。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依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、文明出行,如遇行人、非机动车等上高速,请拨打报警电话:122,共同维护我们的通行秩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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